788sb.com是市委领导下的负责全市各届妇女工作的群众团体。其主要职能是:①团结、动员全市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②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加强组织妇女教育及妇女干部的专业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③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④负责全市妇女组织建设,组织并指导各级妇女组织和团体会员开展工作。⑤组织开展“巾帼建功”、“家庭文明建设”等主体活动和一年一次的巾帼文明岗授牌及“三八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等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⑥组织调查研究,向市委反映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指导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妇女儿童阵地开展工作,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⑦协助政府拟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协调贯彻实施。⑧负责我市妇女界的统一战线工作,扩大我市妇女与世界各国妇女及港、澳、台妇女界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⑨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妇联交给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妇联机关为独立编制的行政单位,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定编1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事业编制2人,行政实有人数11人,工勤实有人数1人;退休2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没有下属二级单位。
三、决算编报情况
2016年度共安排收入249.96万元,其中财政经费拨款(补助)226.39万元,上年结转23.57万元。
2016年度支出24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5万元,项目支出41.29万元,结转下年22.02万元。
2016年市妇联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2016年度公务接待0.84万元,共接待8批次124人次;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3.52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6年度市妇联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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