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优势 积极作为 开创妇联基层维权维稳工作新局面
文章来源:788sb.com
发布日期:2011-03-22 00:00
浏览次数:
肖红梅
(2011年3月18日)
尊敬的周主席、刘常委,同志们:
今天孝感市综治办和孝感市妇联在这里联合召开全市妇联基层维权维稳工作现场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市委以及省综治办和省妇联关于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部署,加大基层维权维稳工作力度,推动我市新一轮基层维权维稳工作的深化,推动全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创新开展,有力促进我市社会稳定和跨越发展。
近年来,在省妇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全市妇联维权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全社会共同关心妇女儿童成长的氛围进一步形成,市委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从源头上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保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合力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110家庭暴力接警中心、家庭暴力司法鉴定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维权岗切实发挥作用;保障妇女儿童民生的力量更加雄厚,妇女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切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妇联维权服务手段不断延伸,信访作为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充分发挥,12338维权热线在全市开通,“平安家庭”创建成效明显。
去年,借助全国、省、市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契机,市妇联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加强与综治部门联系,在全市依托乡镇综治维稳中心、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一年来,这项工作在各地得到了推广落实,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基层维权维稳工作中的独特作用。当然,我们的工作按照新形势的要求和妇女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的工作还仅停留在点上,没有实现全覆盖;二是按照工作关口前移的要求,基层工作队伍亟待扩大和加强,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报送和典型总结推广不够及时,影响对维权维稳形势的分析研判和工作交流。这些都应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妇联基层维权维稳工作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妇联基层维权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妇联基层维权维稳工作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去年,中央作出了在全国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的战略部署,这就需要我们审时度势,认真思考,及时将妇联所能与党委和政府的新要求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妇联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创新妇联参与社会管理的手段,切实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广大妇女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妇联基层维权维稳工作是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有效途径。在2010年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庆祝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对妇联组织提出了新要求,要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这一要求为我们指明了新的奋斗方向。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广大妇女群众,切实解决她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心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让她们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切实发挥妇联组织作为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帮手作用。
妇联基层维权维稳工作是妇女群众的现实需要。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城乡、地区发展不平衡现象,各种资源过度向城市集中、向上层集中,基层妇女争取资源、要求服务的呼声日益强烈,作为联系妇女群众的社会团体,我们在开展工作中要把眼睛多向下看一看,多到基层去走一走,多倾听妇女姐妹的心声,多考虑广大基层妇女的维权需求,把妇联的维权服务送到她们身边。
因此,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当前党委政府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建设、着力开展社会大调解的有力契机,密切合作,形成共识。各级妇联组织要主动加强与当地综治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使妇女儿童维权维稳工作切实纳入到综治工作范畴,推动形成“党政领导、妇联牵头、综治协调、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基层妇女维权维稳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把握妇联基层维权维稳的目标要求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要抓住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有利时机,加强妇联基层维权工作阵地建设,提高基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水平,为和谐孝感作出应有贡献。2009年,市妇联在应城试点,依托综治维稳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探索妇联维权与综治维稳相结合工作机制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去年市综治办与市妇联联合下发《关于依托综治维稳中心在乡镇、村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的工作意见》(孝综治办[2010]6号),在全市推广应城做法及经验,有力推动了全市妇联基层维权维稳工作开展。今天,我们又在这里召开现场会,让大家实地参观,加深印象,希望各级妇联组织更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更密切与综治部门合作,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维权阵地建设,把维权维稳切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妇女群众中。
1、更大力度推进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
今年,要逐步规范全市乡镇(街道)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设,继续巩固完善社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及其示范点建设,村级维权服务站按照建成一个跟进一个的目标随着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同步推进,力争年底建站率达到100%。
各级妇联组织要准确把握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的工作定位:即以“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维护权益”为宗旨,集信访接待、矛盾调处、咨询服务、法制宣传等功能为一体,是妇联组织在基层维权的综合服务窗口。要严格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的建设标准,按照“三统一”工作要求:即统一设置“五个一”(一间办公室、一条热线、一本台帐、一套制度、一支队伍)工作标准;统一工作职责和要求,包括宣传教育、提供咨询、掌握社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开展“平安家庭”创建等;统一纳入目标考核,即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妇联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逐步规范维权服务站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及时收集资料、整理台帐,注重选树典型,总结经验,各县市区至少要选树乡镇(街道)示范点2个,村(社)示范点1个,年终进行达标检查。
2、更大力度推进“三融三联”工作机制建设
各级妇联组织要主动加强与综治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工作机制的建设,争取支持,获取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要充分依托综治维稳中心,在组织机构上做到三个融入,实现机构融入、人员融入、工作融入,在工作运行上做到三个联合,实现群众来访联接、矛盾纠纷联调、突发应急联动,在维权服务上做到三个到位,实现矛盾纠纷调解到位、法律政策咨询到位、平安创建宣传到位。同时,要不断创新维权工作模式,推广姐妹谈心室、兴趣小组、结对帮扶等有效方式,不断探索和打造新的工作品牌和平台。
3、组建“巾帼矛盾协调队”,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格局
各级妇联要善于调动和发挥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把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有一定文化知识、有较好群众基础、有一定调解能力的妇女群众组织起来,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巾帼矛盾协调队”,真正把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上。在巾帼矛盾协调队伍建设上,各地要积极探索“妇联主席(妇代会主任)+妇女维权干部(妇女小组长)+妇女群众代表”的模式,形成纵向到底的组织网络;在人员配备上,要积极争取劳动部门的支持,用政府公益性岗位吸纳一部分热心人士加入巾帼矛盾协调队中,完善和加强基层维权维稳工作力量;在工作机制建设上,要推广妇女代表联系制度,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矛盾化解机制,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化解矛盾,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群众身边。
4、坚持用群众工作的方法做好基层维权维稳工作。
当前,随着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加快,人民群众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诉求日益复杂化,群团工作的对象、领域、要求和方式方法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作为党领导下的妇女群众团体,各级妇联组织要切实做好联系妇女、宣传妇女、服务妇女、团结妇女的工作,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把广大妇女群众凝聚在党委和政府的周围。 要以维护最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核心 ,按照眼睛向下、重心下移的要求,从广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加大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以妇女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和工作热情、激情,做好新时期的妇女群众工作 。
三、开拓创新,切实发挥妇联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各级妇联要从自身的职责和工作优势出发,发挥妇女在传承文明、弘扬新风、融洽关系、增进和谐中的独特作用,为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
1、继续深化“十佳平安家庭”创建。
家庭平安直接影响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直接关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平安家庭”创建是将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有机结合的一个有效工作载体。各级妇联组织要以家庭为阵地,以社区为依托,不断深化“十佳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围绕“五清五帮”(摸清流动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特困家庭底数,开展矛盾调处、家庭暴力投诉和报警、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困难帮扶)主线,激发妇女和家庭的参与热情,帮助更多的家庭做到“四防四无”(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以家庭平安促社区平安、促社会和谐。同时,要大力推进平安家庭示范县(市、区)、示范社区(村)和示范户“三级联创”活动。
2、着力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活动。
目前全省正在广泛开展“妇女维权岗”创建活动,各级妇联组织要迅速行动,以岗位服务、岗位创优为重点,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在具有维权职能的单位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创先争优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巩固发展家庭暴力接警中心、婚姻家庭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等维权工作阵地,动员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纳入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为妇女儿童提供制度化的维权服务。妇联组织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与推动,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扩大维权岗的影响力。
3、准确把握妇女儿童需求,着力做实妇女儿童的民生服务。
要充分依靠“十二五”期间党委政府将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利条件,一方面要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妇女儿童需求,努力从源头上推进妇女儿童民生问题的解决;一方面要千方百计争取和协调各类资源,为妇女儿童及特殊困难家庭办实事。在继续实施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安居、留守儿童之家等实事化项目同时,按照省妇联要求,继续实施“妇女儿童权益维护行动”,加强其政策指导、生产互助、健康普及、困难帮扶、权益维护和宣传教育等项服务,协助党和政府把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做到妇女身边,做到广大家庭,真正使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同志们,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生命线,妇联基层维权维稳工作是妇联组织的重要职责。让我们在省妇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开拓奋进,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更进一步,为把孝感建设成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